《森林王子》(The Jungle Book)是一部由華特迪士尼(Walt Disney Pictures)於1967年製作並發行的動畫電影,為第19部華特迪士尼經典動畫電影,改編自魯德亞德·吉卜林(Rudyard Kipling)的同名小說『叢林之書』(The Jungle Book)主角是名為『毛克利』的人類男孩和名叫『巴魯』的大熊。故事講述了敘述人類小男孩毛克利從小在森林中被狼群養大,和動物朋友們在森林裡中的冒險過程。
而原作『叢林之書』於1894年出版,其中毛克利的故事又稱做『森林王子』是由魯德亞德·吉卜林著作的故事集中的一篇。原始的出版品包含了繪畫圖案,部份是由魯德亞德·吉卜林的父親繪圖而成。魯德亞德·吉卜林出生於印度,並且在6歲之前也生活在印度。在大約10年的英國生活後,他回到印度居住了大約6年半。後來居住於美國時,寫下了這些故事。
故事中用擬人化方式的動物給予道德上的訓誡。例如:叢林制定了規則以保障個體、家庭和社群的安全。吉卜林加入了他所知道的或著關於印度叢林所聽到的或夢到的廣泛事物。當中最為熟知的,就是圍繞在被印度叢林的狼群扶養之被遺忘的人類小孩──毛克利,他有三個冒險故事。其他故事中最為熟知的可能就是英雄貓鼬的故事,和關於年輕的大象教練的故事,與一隻白色海豹,為了牠的族群,尋找一個可以從獵殺中活下來的天堂。在吉卜林的用心寫作之下,每個故事都會承接上一個故事,並為下一個故事鋪路。
《森林王子》及現今的《與森林共舞》(The Jungle Book)兩者的故事相差並不大,而最大的不同則為《與森林共舞》是強調真人演出的電影,並透過最新的動畫技術,耗時一年與八百位動畫師繪製的電影。
雖然電影的故事僅聚焦在原作中的開端,但由於原作的環環相扣特性,讓電影能夠輕鬆的接續也能乾淨地斷開,加上濃厚的印度色彩,讓我們能在電影中看到印度教的神像與遺址。1967年的《森林王子》多以冒險為主;而小說多以象徵、譬喻來告誡,但《與森林共舞》結合了冒險與象徵兩者來完成。例如:在森林裡探索與穿梭,黑豹的沉穩、大熊的樂觀、以及將火譬喻為紅花,都是《與森林共舞》補足《森林王子》較不突出的部份,也是《與森林共舞》的故事能更具韻味的原因。